1)第二百八十一章 许立明:我查过了国内的资料,他很猛!_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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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虽然没有涉足过国外官司,但对国外的法系还是了解一些的。

  和国内不同。

  所有案子在庭审之前,会有个调解阶段,称之为审前会议。

  这个会议的结果

  将决定案子是正式开展庭审,或者是双方进行私了。

  而且。

  除了成文法体系的国家之外,大部分国家的庭审都不允许直播。

  具体结果

  只有等到法院的公示说明,才能知道。

  当然。

  也可以询问当事人了解情况。

  “这个案子......不好打啊。”

  他皱了皱眉头,轻叹了一口气。

  懂行的人都知道这个案子的败诉可能有多高。

  事实上。

  晋城的律师在了解了案子的部分情况后,都没有抱有太大的希望所有人都觉得秦牧会在这个官司上翻船。

  两种法律体系的差别,不是那么好掌握的。

  张玮想着想着,突然发现

  大半夜的。

  晋城那些律师群突然火热起来,聊天消息一条接着一条弹出。

  点进去一看。

  这些人讨论的话题

  居然和他刚才担心的一样,都是在聊秦牧在国外参与官司的情况“都过去这么多天了,大家谁知道那个案子现在咋样了?”

  “有没有内部消息?国外的法院现在审理到哪一步了?”

  “我听我朋友说,刚刚结束了审前会议,说是双方没谈拢,对方提出了赔偿七万元的方案......”

  “七万元?呸!他咋不去抢?”

  “真要论起来,这种协议的签署,违背了个人意愿,应该不能算是成立的吧?”

  “不一定,国外的法律对协议看的很重,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个人不愿意捐款便构成了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不少律师在群里冒泡。

  引发了热切的讨论。

  其中不乏对国外法律了解独到的人,分析了一遍国内外法律的区别之处。

  就拿捐款而论。

  这个事情

  的确是捐款引发的,捐款本人明确表示了自己不愿意捐款的意愿可基于合同,他的这个意愿是无效的。

  因为

  其在签署协议的时候,必然是愿意捐款才签署的,不能朝令夕改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他是被哄骗之下,才签署的协议。

  然而

  这个黑旅游团敢这么做,必然不会留下这么明显的漏洞。

  “审前会议结束了?”

  张玮刷了几个律师群的聊天记录,有些惊讶。

  审前会议结束了。

  也就是意味着将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双方律师将进入拼刺刀的阶段。

  而对方律师天然占据了本土优势。

  “我听我朋友说,这次秦牧居然引入了陪审团!”

  “陪审团十二个人,他总不可能让对方临阵倒戈,支持我们吧?”

  “估计有点悬,国外陪审团这个制度有点邪门,我以前去国外当交换生的时候,就看到过好几次离谱的案子。”

  “水平层次不齐,我还看到过小学没毕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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