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 艾伯特.N.威尔马斯_我成了邪神的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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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尔马斯早就从摩根那听说过尼尔的行动力。

  为了找回能够证明自己清白的文件,他在阿卡姆一手挑动两大黑帮决战,然后趁火打劫捣毁了幸运三叶草运输公司的黑帮老巢,整个过程从策划到执行不过用了短短几天。

  但是闻名不如见面,哪怕威尔马斯早知道尼尔行动力卓绝,真正合作的时候还是被尼尔的速度吓到了。

  光天化日!

  尼尔甚至没有留给威尔马斯太多消食的时间,克莱斯勒就躲着人眼藏进了一座山丘的背后。

  山丘上有一座别墅,四周有不算高的围墙,尼尔说那里是罗米尔宅。

  三人从车上跳下来,莱恩打开了克莱斯勒的后排座。

  尼尔解开风衣的纽扣,自顾自说:“莱恩,猎枪给我,再给我一条肩带,我用不惯冲锋枪。”

  “冲锋枪?!”

  威尔马斯瞪大眼睛,看着那个叫莱恩的壮汉把一柄锯短了枪管的雷明顿M1899双管猎枪丢给尼尔。

  那可不是常见的民用款,看那粗大的枪管,威尔马斯估计这枪的口径至少是20号!

  莱恩又丢出来一条塞满独头弹的肩带,尼尔把它挂到肩上,披上风衣。

  威尔马斯终于确认,那种恐怖的粗大的子弹果然是20号独头弹!

  他紧张地舔了舔嘴唇:“布莱克博士?”

  尼尔往风衣的内侧挂着手雷:“威尔马斯教授,你的枪呢?”

  “呃……在行李箱里。”

  尼尔隐蔽地翻了个白眼:“你习惯用什么枪?”

  “鲁格08?如果没有的话,点38的M10左轮也可以……”

  “点38对不可名状的信徒威胁不足。”尼尔丢过去一把M1917左轮,“点45行么?”

  “勉强……”

  “大约3枪止动,但是要连续命中,最好在2秒钟内。”

  “……我努力。”

  威尔马斯从尼尔和莱恩的身上明显感受到他们对火力不足的焦虑。比如莱恩就换上了专用的武装马甲,马甲上绑着足足8个50发弹鼓。

  那些弹鼓是汤普森冲锋枪专用的点45ACP弹鼓,搭配的当然是大名鼎鼎的“黑帮之手”芝加哥打字机。

  莱恩咔嗒拉拴上膛,举起来,单手往怀里搂手雷。

  威尔马斯受不了了,忍不住规劝:“布莱克博士,你们的准备是不是有点……”

  “我们最多一次曾被六只不可名状的信徒袭击,那是在昨天傍晚。昨夜你又遭遇了三只,它们的目的只是潜入疗养院的地下室偷一个疯子。”

  尼尔解释说。

  “我们不知道普罗耶.罗米尔究竟养了多少怪物在身边,威尔马斯教授。这时候任何程度的准备都不是过度的,盲目的乐观才是自寻死路。”

  威尔马斯无言以对。

  他其实并不是很擅长冒险,用不好枪,拳脚也不太行,和阿米蒂奇或摩根在一起的时候队友会为他打点首尾,他不需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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