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汉纪四十九_《禅真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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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士,东乡坐而责之:“趣为我语。”其椎少文如此。

  勃既定燕而归,高祖已崩矣,以列侯事孝惠帝。孝惠帝六年,置太尉官,以勃为太尉。十岁,高后崩。吕禄以赵王为汉上将军,吕产以吕王为汉相国,秉汉权,欲危刘氏。勃为太尉,不得入军门。陈平为丞相,不得任事。於是勃与平谋,卒诛诸吕而立孝文皇帝。其语在吕后、孝文事中。

  文帝既立,以勃为右丞相,赐金五千斤,食邑万户。居月馀,人或说勃曰:“君既诛诸吕,立代王,威震天下,而君受厚赏,处尊位,以宠,久之即祸及身矣。”勃惧,亦自危,乃谢请归相印。上许之。岁馀,丞相平卒,上复以勃为丞相。十馀月,上曰:“前日吾诏列侯就国,或未能行,丞相吾所重,其率先之。”乃免相就国。

  岁馀,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绛侯勃自畏恐诛,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下其事长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辞。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公主者,孝文帝女也,勃太子胜之尚之,故狱吏教引为证。勃之益封受赐,尽以予薄昭。及系急,薄昭为言薄太后,太后亦以为无反事。文帝朝,太后以冒絮提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於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邪!”文帝既见绛侯狱辞,乃谢曰:“吏方验而出之。”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复爵邑。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绛侯复就国。孝文帝十一年卒,谥为武侯。子胜之代侯。六岁,尚公主,不相中,坐杀人,国除。绝一岁,文帝乃择绛侯勃子贤者河内守亚夫,封为条侯,续绛侯後。

  条侯亚夫自未侯为河内守时,许负相之,曰:“君後三岁而侯。侯八岁为将相,持国秉,贵重矣,於人臣无两。其後九岁而君饿死。”亚夫笑曰:“臣之兄已代父侯矣,有如卒,子当代,亚夫何说侯乎?然既已贵如负言,又何说饿死?指示我。”许负指其口曰:“有从理入口,此饿死法也。”居三岁,其兄绛侯胜之有罪,孝文帝择绛侯子贤者,皆推亚夫,乃封亚夫为条侯,续绛侯後。

  文帝之後六年,匈奴大入边。乃以宗正刘礼为将军,军霸上;祝兹侯徐厉为将军,军棘门;以河内守亚夫为将军,军细柳:以备胡。上自劳军。至霸上及棘门军,直驰入,将以下骑送迎。已而之细柳军,军士吏被甲,锐兵刃,彀弓弩,持满。天子先驱至,不得入。先驱曰:“天子且至!”军门都尉曰:“将军令曰‘军中闻将军令,不闻天子之诏’。”居无何,上至,又不得入。於是上乃使使持节诏将军:“吾欲入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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