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百二十五章 万民法典,法家根基。_从开封府磨刀人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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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是强如包正在面对已经建立了一百六十年的大艮朝时,也不可能随意扬起变法的利斧。

  因为并不是任何事情都可以依靠力量来解决的,别小看大艮的‘忠臣们’,如果不能令他们一个个心服口服,随时都能含口血喷在包正和王安石的脸上,说他们是‘擅动祖宗之法’。

  望着面前这个弟子,包正甚至有几分佩服,比起他来,王安石其实更为纯粹,这就是一个纯粹的法家学士,变法就是这家伙眼中最美好的事和最伟大的理想。

  这就是个傻子啊,就像当年的商鞅一样。

  可商鞅至少还‘傻’成了一代法家真仙,王安石却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修习法家典籍却对法家修炼之道不屑一顾,认为都是些歪门邪道,天下还有比他更傻的家伙吗?

  比起王安石这种‘纯粹的傻瓜’,包正就功利了许多,这是因为他另外一名好学生颜查散。

  入蜀后不过一年,颜查散代天巡狩、安定一方,功德终于完满,《洗冤录》托出万朵青云,一本法典冉冉而落,直入包正紫府天宫。

  《万民法典》现,法家紫府天宫从此摇身一变,化为‘至高法庭’,待到大成之日,将完全取代原先的紫府天宫,彻底抹去道家的一切痕迹。

  商鞅子、韩非子,申子、慎子,这些个开创法家的先贤都曾师从道家,虽然后来由道入法,却始终无法完全抹除道家的痕迹,法、术、势三家都无法摆脱君权的支持。

  所以商鞅哪怕成为了法家真仙,一旦触碰君权,也只能落得个身死道消的下场。

  如果一定要找个原因的话,就是因为之前的法家之法,并不是从万民中来,而是出自君权所授,根本既然受限,就算个人修行再如何高深,还是无法与道、佛这样的显派大宗相提并论。

  一旦成就了至高法庭,从此才算有了真正的法家根基,独立于君权之外,高于这世间的一切权力。

  “正如《洗冤录》所载,至高法庭一旦成就,世间便有真正的法家,日后成就法家真仙甚至真仙之上也是水到渠成,从此不受神权、君权、甚至是天道法则的影响!

  法律至高无上,高于一切、受权于民!

  真正的立法者终究还是人民,只有受权于人民,才不会受到君权、神权、佛权、仙权的影响,才会真正的万古不腐、千载长青!

  只不过至高法庭初成,根基也还浅薄,民生、民权、民主,正是我圆满法家根基、大成至高法庭的途径。

  惭愧、惭愧,比起介甫,我居然目的不够纯粹,不过万法归宗、殊途同归,只求结果便是。”

  “恩师真乃天人也,听恩师一席话,当真是胜读十年书!”

  王安石一脸敬佩地望着包正。

  恩师说的太好了,官府的那些油滑吏人之所以靠不住,就是因为手中的权力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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