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百一十七章 重机枪和粉红色西装很配_重生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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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秃子扛着重机枪,率先冲到了街边的那家商铺,跟郑做等人汇合,见到郑做和老徐正悠闲地叼着烟,正微笑着看着他,秃子不由自主地松了一口气,说到:“郑总,徐总,我们来晚了!昨天晚上,让你们受苦了。”

  郑做看着依旧穿着一件粉红色西服,脖子上挂着一根粗金链子,手上拿着一挺重机枪的秃子耸耸肩,笑着说到:“秃子,挺帅啊!你别说,下雨天,重机枪和粉红色西装很配哦!”

  郑做的话,惹得众人一阵哄笑,秃子不好意思地将手里的重机枪垂到自己脚下的地板上,不好意思地挠挠自己的后脑勺,笑着对郑做说到:“郑总,红色,喜庆!咱结婚的时候也是穿的红西装。”

  秃子自从在倭国穿着一身粉红西服之后,他就觉得,自己穿这种衣服非常的吉利,因为在那以后,他们就到了非洲。不仅仅没有了劳役之灾,还在非洲混得活色生香,虽然他不能回国与家人团聚了,但是,现在他每个月都能拿到一笔不菲的工资,用来补贴家用,加上在倭国事情之后,吴可又给他的家人送去了一笔巨款,秃子终于让他的家人过上了好日子。

  他觉得,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穿粉红西服带来的好运,所以现在这身衣服已经成为了他的标志性的穿着。

  郑做笑着点点头,说到:“是挺喜庆的,不错!你们也辛苦了,路上还顺利吧!”

  “做哥,徐哥,路上顺风顺水,很顺利的!你们都没事吧?”这个时候裴勇也跑了过来,关切的问到。在他的身后,是黑压压的一群人,都是全副武装,杀气腾腾的样子。

  郑做笑着说到:“还行,就是昨天晚上没有睡好,我们快点解决这里的事情,早点回去,我非常非常想要一张柔软的床!”

  这个时候,杨志也跑了过来,说到:“我还想大吃一顿,特么,在这里饭都吃不饱!”

  郑做一巴掌拍在杨志的后脑勺上面,笑着骂到:“一大清早就吃了:“3个汉堡,3个三明治,还说没有吃饱!”

  杨志委屈地摸摸自己的后脑勺,说到:“是没有吃饱啊,都没有油水,一下就消化了!”

  郑做笑着看了一眼老徐,然后对着众人说到:“黑子,你带20个人,回到船上去,守好船!不要让别人将我们的船抢了。唐医生和阿勇以及阿勇的水手都跟着你过去。其他的人,我们去找黑蜘蛛的人好好的切磋一下。”

  黑子这个时候愤愤不平地说到:“做哥,不带这样的,昨天晚上,我们被人追杀了一个晚上,好不容易现在兄弟们都来了,现在该我们威风的时候了,你却叫我回船上去,我不去!”

  老徐闻言,一脚踢到了黑子硕大的屁股上面,骂到:“叫你去你就去,你不去,船被人抢走了怎么办啊?”

  老徐知道,郑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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