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案件小说4:以快制暴,夜巡队制止一起恶性强奸案件】_31_案件小说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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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西,不用问,肯定都是被歹徒从她身上扒下来的,而现在吴小姐是穿着衣服的,由此至少可以断定,歹徒刚才曾经将吴小姐扒光到全裸的程度了,警察到时吴小姐才匆忙穿上的衣服。

  见事态并不那么简单,队长当即决定对两人分别问话,将歹徒带到另间屋子后,队长对吴小姐说:“吴小姐,从现在起你要配合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问话要实话实说!”

  吴小姐点了点头。

  警察们先问清了吴小姐的基本资料,24岁,白领,未婚。

  队长接着问吴小姐:“刚才他是否已经脱光了你的衣服?”

  吴小姐羞得低下了头,以蚊子似的声音回答:“是。”

  队长又问吴小姐:“他没有对实施强奸吗?”

  吴小姐刚开始下意识的点了点头,然后又摇摇头,说:“没有,他还没来得及,你们就赶到了。”

  队长直截了当的问她,“他将阴茎插入你的阴道内了吗?”

  当着这么多大男人的面问这么私密的问题,年轻漂亮的吴小姐立刻臊得脸红了。

  队长又说,“在刑法上,男性必须将阴茎插入被害女性的阴道内,才可以构成强奸罪,这被称之为奸入。如果没有奸入,虽也属于强奸罪,但确切的说属于:强奸罪(未遂),这两者判刑的尺度大不样,所以请你如实回答,他刚才真的没有插入你的阴道了吗?”

  吴小姐轻轻点了下头,低声说“还没有呢。”

  队长想了下,又问,“从他将你扒光到我们赶到有多长时间?”

  吴小姐想了想,小声说“不清楚了,大概有十来分钟吧!”

  队长又问,“这十来分钟他对你都做了什么?”

  问得太细致了,太详细了,吴小姐臊的简直无地自容,低着头小声说“他...他直摸我,全身上下的摸,还揉我,亲我。”

  队长又问,“没有别的了吗?比如拿什么别的异物插入你的生殖器?”

  吴小姐摇了摇头,然后又说他用手指插入过。

  按照常理,色欲冲天的歹徒既然已经将吴小姐扒光了衣服,接下来定然是要发生性关系的。而照吴小姐所说,在整整十分钟内,歹徒竟然对这个已经被自己扒光全裸的美女没有进行实质的性侵犯,这真令人匪夷所思。

  这时有警察向队长报告在墙角和沙发边上发现了若干处类似精斑的体液,这些证据都表明,吴小姐有可能在撒谎,如果没被奸污,那这些精液又怎么解释?难道吴小姐给他口交来着么?但之前吴小姐却矢口否认两人之间除了搂抱亲吻外没有任何的性接触。

  队长思考之后决定要当场给吴小姐做次检查来判定她是否说谎,旁边个警察搭腔说,“今天我们这里没有女警在场,还能检查吗?”

  “没有女警在,工作就不做了?”他瞪了那个警察眼,那个警察不言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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